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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赋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2)保留书面辞职通知的送达证据十分关键,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能有效留存相关记录,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3)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自行离职,用人单位不能以不同意为由阻拦。若单位扣发工资,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可先尝试与单位沟通解决。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督促单位解决问题;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则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重视证据留存,遇到纠纷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5-11-16 12:2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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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留证据:采用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提交书面辞职通知,留存邮件记录、快递底单,以此证明已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二)期满离职:三十日期满后,不管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可自行离职。
(三)工资协商:若单位扣发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四)维权途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5-11-16 11:1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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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解除合同。提前一月书面辞职,单位不让走也没关系。
2.保留提交书面辞职通知的证据,像用邮件、快递发通知,留好记录和底单。30天到了,能直接离职。
3.若单位扣工资,先协商要回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2025-11-16 09:53: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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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期满单位不让走,可自行离职;若单位扣发工资,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这赋予了劳动者法定的解除权,只要履行了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程序,三十日期满,劳动合同即解除,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所以劳动者按规定提前一月书面辞职,期满后可自行离开。若单位扣发工资,这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改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5-11-16 09:4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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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让走,劳动者可依法处理。三十日期满后,无论单位是否同意,劳动者都有权自行离职。
具体措施如下:
1.保留证据: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送达书面辞职通知,并留存邮件记录、快递底单等,证明已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2.自行离职:三十日期满后,劳动者可自行离职,无需单位批准。
3.追讨工资:若单位扣发工资,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
4.维权途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16 08:26: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