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员工
辞职情况分两种:
1.
试用期辞职:
员工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就能离职。
2.转正后辞职:
转正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间
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要是老板不同意员工离职,员工按上述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后,可正常进行离职交接。
如果单位以此为由扣发
工资,这属于
违法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协商解决:
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并办理
离职手续。
2.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
3.
仲裁:
员工还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像
劳动合同、通知离职的证明等,然后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因个人发展原因打算离职。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然而,老板却以工作交接未完成等理由不让小许离职,还表示若小许强行离职将扣发其工资。小许按照法定程序通知后仍想正常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转正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无需单位同意。小许已履行该程序,老板不让走的要求不合法。
2、若单位扣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小许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劳动合同、通知
离职证明等证据,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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