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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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在合法程序下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包括:试用期内未达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失或信誉损害;兼职严重影响雇主运营且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如欺诈签订或公司违法剥夺员工权益;劳动者有刑事犯罪记录。

雇主与员工建立劳务关系后,如未在一个月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需按双倍薪资支付至满一年。若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从违责日起,每月须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符合法律规定的雇佣关系确立。

为保障员工权益,劳动合同中禁止强制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非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或竞业限制条款,此时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但金额必须合理。设定未经许可辞职需巨额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接触高职业病危害岗位劳动者离岗前需体检或观察;患职业病或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者;病假或工伤疗养期内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作满十五年且临近退休五年内的员工。特殊情况下,须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

解雇员工并需经济赔偿的情节包括:1)用人单位提议并经双方协商解除;2)未提供足够劳动保护或恶劣工作条件;3)欠薪或社保未按时缴纳;4)规章制度违法侵犯权益;5)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或更改合同;6)逃避义务或侵犯劳动者权益;7)强迫危险作业或伪造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只要合同无效或受损,劳动者有权解除并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