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
李红丽律师,女,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工科专业和法学专业双重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丰富的法务实操经验,通晓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李红丽律师在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十年多,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公司法务经验,并积极参加送法下社区活动,免费解答市民的法律疑难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李红丽律师擅长从事民商事案件代理业务,尤其在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公司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本着“敬业、精业、勤业、乐业“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该律师
员工离职时,若仍有未休带薪年假,雇主需按实际工作天数将年假工资折算为完整天数支付。若计算结果不足一个工作日,则无需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这一规定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雇主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通过这样的规定,可以有效避免在离职过程中出现因年假工资问题引发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雇主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未享受完整年假,需按实际工作日数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相应报酬。若折算金额不足一天工资,则无需支付。计算方法为:员工年内实际工作天数/365×全年应享年假天数-已安排年假天数。若已安排足够年假,超出部分不扣除。

雇主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员工未享受完整年假,需按实际工作日数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相应报酬。若折算金额不足一天工资,则无需支付。计算方法为:员工年内实际工作天数/365×全年应享年假天数-已安排年假天数。若已安排足够年假,超出部分不扣除。

裁员时,若员工尚未享受完年假,企业需按其本年度应享未享的年假天数,以日薪的300%为基准进行薪酬补偿。 同时,员工可根据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这样,即使面临失业,员工也能得到公正的待遇,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裁员时,若员工尚未享受完年假,企业需按其本年度应享未享的年假天数,以日薪的300%为基准进行薪酬补偿。 同时,员工可根据服务年限,每满一年获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这样,即使面临失业,员工也能得到公正的待遇,确保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