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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如何交社保?

时间:2025.05.0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962人
律师解析:
辞工后的社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缴纳。
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未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有新单位的,应当将社会保险转移至新单位,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新单位的,可以将社会保险留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让社会保险处于断缴状态,找到新单位后,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可以选择由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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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梅律师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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