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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予2n1赔偿吗

时间:2025.12.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105人
律师解析: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按2N赔偿,而非2N+1。
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单位应继续履行;
若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N。
经济补偿依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等。
“+1”是代通知金,符合特定情形下单位未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时支付,非法解除一般不涉及。

案情回顾:

小许在某单位工作多年,后单位突然将其辞退,小许认为单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要求单位按照2N+1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单位则认为应按2N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2N。
2、“+1”指的是代通知金,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非法解除不在此列,通常不涉及“+1”。所以小许单位应按2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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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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