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我朋友的介绍下找了一份工作,现在干了几个月了用人单位却突然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感到非常懵逼,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我给予经济的补偿吗?

湖南 - 衡阳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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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谈判顾问

地区:湖南 - 衡阳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2020-04-22 12:0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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