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被收购后,
社保处理方式如下:
一是收购为合并或分立,原公司
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接,社保关系自动转到新公司,新公司要按规定继续为员工缴社保并及时变更登记。
二是收购后原
公司注销,原公司要在注销前
办社保注销,员工社保关系转至新单位,新单位需在三十日内为员工办增员和缴费。
员工可通过新公司或社保机构查缴纳状态,权益受损可投诉。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等员工所在的公司被收购。收购后,部分员工发现社保缴纳出现问题。原来公司收购形式为合并,按规定社保关系应自然转移至新公司,新公司需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手续并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新公司未及时办理变更,导致员工社保缴纳状态异常。还有部分员工所在原公司被收购后注销,原公司却未在注销前办理社保
注销登记,员工社保关系无法顺利转移到新用人单位。
案情分析:1、当公司收购为合并或分立形式时,根据法律规定,原公司权利义务由
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新公司有义务按规定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并及时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手续。本案中新公司未及时办理,侵害了员工社保权益。
2、若收购后原公司注销,原公司应在注销前办理社保注销登记,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增员和缴纳手续。原公司未履行此义务,影响了员工社保权益。员工遇到社保权益受侵害情况,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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