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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方式是什么

时间:2025.12.2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97人
律师解析:
1.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合同,单位从用工满1个月次日到补订合同前一日,每月付双倍工资
2.用工满1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单位仍未补订,继续付双倍工资。
3.劳动者无理由拒签,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只需支付经济补偿,不用付双倍工资。
4.劳动者索赔要证明劳动关系,如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小朱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朱工作了八个月时,公司才提出签订合同,小朱拒绝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认为小朱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工资,仅同意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小朱工作八个月期间公司未签订合同,符合该情况,正常公司应支付相应双倍工资。
2、但如果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仅需支付经济补偿,无需支付二倍工资。本案中需看小朱拒绝签订合同是否有正当理由,若没有,公司主张合理;若有,则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同时,小朱主张赔偿需举证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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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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