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解除合同后再
签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原则。
2.明确
合同类型,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这几种。
3.
合同条款要详细,像工作内容、地点、时间、报酬、
社保等必备条款都不能少。
4.涉及工伤的,要确认
工伤待遇落实,比如一次性
伤残就业和医疗
补助金的支付情况。
5.合同不能有
违法条款,双方仔细审查后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
案情回顾:小朱此前因工伤与用人单位解除了
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有意再次与小朱
签订劳动合同。小朱担心合同会损害自身权益,双方在合同类型、工伤待遇落实等方面产生争议。用人单位想签固定期限合同,小朱希望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工伤待遇,小朱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足额支付,而单位称已按规定支付。
案情分析:1、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再次
签订合同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应就合同类型充分协商确定,不能强迫一方接受。
2、合同条款应详细包含工作内容、地点、报酬等必备条款。涉及工伤情况,要确保工伤待遇依法落实,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应按规定支付。
3、合同不得有排除劳动者权利、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等违法条款,双方都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使
合同成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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