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裁员涉及
工伤员工时,
赔偿要按法定程序和标准来。
2.
工伤鉴定为一至四级
伤残的员工,公司不能裁,需保留
劳动关系,员工退出岗位,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发
伤残津贴。
3.五至
六级伤残的,通常不
裁员;
公司难安排工作,按月发伤残津贴;
员工提出可
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
补助金。
4.七至
十级伤残裁员时,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按规定执行。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公司因经营问题进行裁员,将小许列入裁员名单。小许的工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他认为公司不能裁掉自己,而公司则觉得可以按规定给予补偿后裁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五至六级伤残的工伤员工公司不得裁员。本案中小许为六级伤残,公司难以安排工作时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小许未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直接将其列入裁员名单不符合法定程序。具体补偿标准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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