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外包公司员工想离职但老板不同意,不同阶段有不同解决办法。
要是处于
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
解除合同,不用老板同意。员工可以用书面或邮件形式正式通知老板,同时保留通知的相关
证据。
要是已过试用期,员工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书面通知最好用快递等能留下痕迹的方式送达,且在快递单上写清楚“离职通知”。三十天过后,不管老板同不同意,员工和单位的
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若老板通过拒绝办
离职手续、
扣工资等方式阻碍员工离职,员工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让单位改正其
违法行为。要是老板的行为给员工带来损失,员工能要求单位
赔偿。另外,员工也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外包员工,因个人发展想要离职。小朱处于试用期时向老板提出离职,老板却不同意。小朱按流程提前三日以邮件形式通知老板,保留好通知证据。后来小胡成为该公司外包员工,过了试用期想离职,老板依旧不同意。小胡提前三十日以快递方式向老板送达书面离职通知,注明“离职通知”。但三十日期满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还扣押
工资。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老板同意,所以小朱的离职行为合法。小朱通过邮件通知并保留证据,符合规定。
2、已过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小胡以快递方式送达并注明“离职通知”,三十日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老板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扣押工资的行为
违法,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若给员工造成损失,员工有权要求赔偿,也可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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