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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结束公司不给转正要怎么做

时间:2026.10.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324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结束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这样处理。
公司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转正,就得证明已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劳动者未达标。劳动者可和公司沟通,让其说明不转正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要是公司没合理理由,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按约定转正,补发转正后的工资差额。协商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邮件等相关证据。
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可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
劳动者也能申请劳动仲裁。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仲裁结果可能是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报酬,也可能是让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与某公司签订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告知小朱不予转正。小朱通过与公司沟通,得知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决定不转正,但无法明确说明录用条件且无客观证据证明小朱未达标。小朱要求公司按约定转正并补发工资差额,公司拒绝,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是相互了解选择阶段,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转正,需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且有客观证据。本案中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属于违法行为。
2、小朱先与公司协商并要求公司说明理由、补发工资差额,协商过程中应保留证据。协商无果后,小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明劳动关系和自身表现良好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报酬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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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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