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小时工属于
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形式下,
劳动者能随时提出
辞职并离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
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通常不超四小时,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和全日制用工不一样,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关系更灵活。双方当事人能订立
口头协议,还不能约定
试用期。
因此,要是小时工不想干了,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随时就能离职。另外,用人单位得按双方约定,在劳动者完成相应工作后,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与单位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是某单位的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工作一段时间后,小许不想继续干了,便直接向单位提出辞职并打算马上离开。单位却认为小许应提前通知,否则不能离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小许作为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其有权随时提出辞职并离开,单位要求提前通知没有法律依据。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相对灵活,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且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在小许完成工作后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支付周期最长不超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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