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资福利精选解答 > 协商解除人员的情况算加班费不

协商解除人员的情况算加班费不

时间:2026.10.12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协商解除人员的加班费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要是员工在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前有加班事实,而用人单位没依法支付加班费,员工就有权要求单位支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协商解除时,双方能就加班费支付进行协商。若用人单位愿意支付,且双方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就行。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收集加班证据,像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之后,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所以,只要存在加班事实且没支付加班费,员工就有主张加班费的权利,这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本身没有直接关系。

案情回顾:

小许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小许认为自己在协商解除前存在加班情况,公司却未支付加班费,要求公司支付。公司则觉得在协商解除时不应再支付加班费,双方就加班费支付问题产生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分别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若小许存在加班事实且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小许有权要求支付。
2、在协商解除过程中,双方虽可就加班费支付协商,但此次协商不成。小许可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工作邮件等加班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影响小许主张加班费的权利。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