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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原单位没了怎么办

时间:2026.10.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62人
律师解析:
聘用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撤销的情况,原单位主体资格消灭,劳动者权益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单位分立或合并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要是单位分立,分立出的新单位按比例或约定承继原劳动合同;要是单位合并,合并后的单位承接原劳动合同。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可与新单位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新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单位撤销时,劳动合同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也是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要是出现纠纷,劳动者可先和新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单位工作多年。该单位因经营调整进行了分立,分立为两家新单位。小朱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两年到期,新单位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原合同,但小朱认为工作内容和地点可能会改变,不愿继续履行,希望与新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新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单位分立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小朱所在单位分立,新单位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不愿继续履行,可与新单位协商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若协商一致解除,新单位应按小朱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双方若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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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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