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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试用期是否应该签合同

时间:2026.09.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员工在试用期,企业应与其签订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没同时订立书面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要是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这个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就是劳动合同期限。这表明,企业不能只和员工签试用期合同,不签正式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超过一年仍没订立的,就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企业在员工试用期就签订合同,既能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也是企业规范用工、避免法律风险的必要做法。员工在试用期权益受法律保护,若企业没按规定签合同,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案情回顾:

小胡入职一家公司,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不签订合同,转正后再签。小胡工作一个半月后,认为公司应在试用期就签订合同,与公司沟通,公司却以试用期不确定能否转正为由拒绝。小胡对此不满,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该公司在小胡入职一个半月仍未签订合同,违反了此规定。
2、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公司不能仅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正式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小胡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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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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