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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是否要赔违约金

时间:2026.09.27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295人
律师解析:
判断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是否需赔违约金,得看具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就可和劳动者签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就要按约定给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要是用人单位没提供专项培训,只是在合同里约定最低服务期还规定违约金,这种约定一般无效。因为除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和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要是单位给你提供了专项培训还约定了服务期,在最低服务期内辞职,通常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要是没有专项培训等法定情形,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没法律效力,你不用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了最低服务期以及违约金。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想辞职,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公司未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该违约金约定无效;而公司坚持认为小朱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培训费用及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若用人单位未提供专项培训,仅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和违约金,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法定情形外,该约定无效,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本案中若公司未提供专项培训,小朱无需支付违约金;若提供了专项培训,小朱则需按约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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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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