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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清算期能否给付经济补偿金

时间:2026.09.2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84人
律师解析:
企业在清算期能给付经济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又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进入清算程序,代表其经营活动即将停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也会结束。企业清算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后,才会清偿其他债务
所以,企业在清算期要在财产分配时按法定顺序,先保证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要是企业不支付,劳动者有办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该问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的裁决来保障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企业进入清算程序,劳动关系即将终止。企业在清算财产分配时,未按法定顺序先支付小许等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而是先去清偿其他债务。小许等员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遭拒,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该企业进入清算程序,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结束,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企业清算财产应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再清偿其他债务。此企业未按此法定顺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违反法律规定。若企业不支付,小许等员工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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