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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闭,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有无赔偿

时间:2026.09.1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46人
律师解析:
公司关闭且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一般能获得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会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有特殊情况,若公司关闭,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通常公司关闭致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能获经济补偿,不过存在上述特殊情况除外。员工可先和公司协商经济补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决定关闭。公司认为若按原条件续签合同,小朱不同意就无需支付补偿;而小朱觉得公司关闭自己应获经济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可与公司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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