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没解除时,能不能签
劳务派遣合同呢?一般来说是不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通常只能和一家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要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还没解除时,又和别的单位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就会出现双重劳动关系。这既可能损害原单位的利益,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一旦原单位发现这种情况,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
支付经济补偿。要是给原单位造成了损失,劳动者和新的
劳务派遣单位可能得一起承担
赔偿责任。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原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同意劳动者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务派遣关系,或者原合同里有相关特殊规定,那劳动者就可以签劳务派遣合同。
可见,劳动合同没解除就签劳务派遣合同有法律风险。建议劳动者先和原单位把劳动关系处理好,比如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再去签新的劳务派遣合同,这样能避免不必要的
法律纠纷。
案情回顾:小朱与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尚未解除。期间,小朱又与另一家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原公司发现后,认为小朱的行为损害了其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决定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则认为原公司不应如此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通常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小朱在原劳动合同未解除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形成双重劳动关系,可能损害原用人单位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2、原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与小朱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小朱与新的劳务派遣单位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原用人单位与小朱
协商一致或原合同有特殊约定,小朱才可签订新的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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