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者被辞退后,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申请劳动仲裁。那啥时候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呢?一般来说,如果单位口头告知劳动者被辞退,从告知那一刻,劳动者就该知道权利可能被侵害了;要是单位发了书面辞退通知,收到通知的日期就是起算点。
这一年的
仲裁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
当事人向对方
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另外,如果遇到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时间内
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时效接着计算。
劳动者被辞退后,一定要留意在仲裁时效内及时维权。一旦超过时效,可能就会丧失
胜诉权,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所以大家要多留意时间,别让自己的权益受损。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单位口头告知小朱被辞退。小朱认为单位辞退不合理,想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但不清楚仲裁时效如何计算。小朱不确定从何时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也担心时效会因某些情况发生变化,导致自己错过维权时间。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从单位口头告知其被辞退那一刻起,就应知晓权利可能受侵害,此时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仲裁时效从该日起算一年。
2、在这一年期间,若小朱向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单位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小朱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小朱需注意在仲裁时效内及时维权,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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