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到期后,
赔偿情况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用人单位提出不
续签,就得给
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不用给补偿;用人单位降低条件,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得给补偿。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还在原单位干活,单位没意见,就相当于双方按原条件继续
履行合同。这时单位要是
解除劳动关系,可能算
违法解除,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
赔偿金。
另外,合同到期时,要是存在法定不能
解除合同的情形,像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解除合同就是
违法的,得支付赔偿金。大家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小朱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公司认为应按3个月工资
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则认为应按3个半月工资补偿。另外,小丽劳动合同到期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之后单位突然解除劳动关系,小丽认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小静在孕期时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直接解除了
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朱工作3年零4个月,超过6个月不满1年应按1年计算,公司应按3个半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即3.5×5000=17500元。
2、小丽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3、小静在孕期劳动合同到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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