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孕期
女职工被单位
裁员,
赔偿得由单位承担,男方不用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能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解除合同。要是单位违规解除,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
履行合同。要是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
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就给一个
月工资。
为啥是单位担责呢?因为是单位
违法解除合同,侵犯了女职工权益,自然要承担法律后果。男方跟这事儿没关系,不用承担赔偿。
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向单位索赔。可以先和单位协商,好好谈一谈。要是协商不成,也别慌,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或者去法院
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怀孕后,所在用人单位以其怀孕无法正常工作为由将其辞退。小胡认为自己处于孕期,用人单位不应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则坚持辞退决定,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不知该向用人单位还是丈夫小许主张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小胡的
劳动合同,小胡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2、
赔偿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因其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小胡的合法权益,男方小许并非
责任主体,不需要承担赔偿。小胡应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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