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劳动纠纷中,
赔偿金和
经济补偿金通常不能同时拿。
经济补偿金是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单位依法给
劳动者的补偿。比如,在劳动者没犯错的情况下,单位提出
协商解除合同、进行经济性
裁员等,就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
赔偿金则是单位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要付给劳动者的
赔偿,
赔偿金额是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从性质上来说,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工作贡献的积累,以及单位合法
解除合同的一种补偿;赔偿金是对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惩罚。
要是让劳动者同时拿到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会让劳动者得到的补偿超过实际损失,这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所以,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只能选其中一项来主张。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要是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况,劳动者就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小朱
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要求公司同时支付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只能支付其中一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向相关部门寻求解决。
案情分析:1、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无过错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本案中若公司是合法的经济性裁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若公司是违法解除,小朱可要求赔偿金。但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一般不能兼得,否则会使劳动者获得超出实际损失的补偿,违背公平合理原则,所以小朱只能选择其一
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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