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时间规定你得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正常是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算,45天内就得结束。要是案情复杂,经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还得书面通知
当事人,不过延期最多15天。这意味着,一般从受理到出结果,最长60天。
但有些特殊情况,像要补充
证据、公告送达,仲裁时间就可能延长。
另外,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是有时效的,时效期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所以,想申请劳动仲裁,得在这个规定时效内去做。
仲裁过程中,双方也能调解。要是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等双方签收后,调解书就有
法律效力了。大家遇到劳动争议,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规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离职后认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其
工资,侵害了自身权益。小朱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因案情复杂,经主任批准延期15日。在仲裁过程中,小朱与公司就工资支付问题存在争议,小朱认为公司应支付足额工资,公司则称已按规定发放。同时,仲裁期间还出现需补充证据的情况,导致仲裁时间延长。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在45日内结束,本案因案情复杂经批准延期15日,符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的规定,从受理到出裁决结果最长不超60日。
2、小朱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符合劳动争议申请
仲裁时效期间为1年的规定。
3、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可进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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