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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未签合同期间如何计算

时间:2026.05.12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058人
律师解析:
没签劳动合同,这段时间该咋算?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起始和终止时间。
先说起始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所以,没签合同这段时间的起始日,就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
再说终止时间,分两种情况。要是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补签了书面劳动合同,那没签合同的时间就算到补签合同的前一天。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那就视为从用工满一年的当天起,双方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签合同的时间算到满一年的前一天,之后劳动者就能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来主张权益。
举个例子,劳动者1月1日入职,单位一直没签合同,没签合同的时间就从2月1日开始算。要是7月1日补签合同,没签合同的时间就是2月1日到6月30日;要是满一年都没签,那就是2月1日到12月31日。

案情回顾:

小朱于1月1日入职某单位,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时,小朱向单位提出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单位却称不知未签合同期间如何计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从入职满一个月次日算至补签合同前一日,单位则对此存疑。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未签合同期间的起始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所以小朱未签合同起始时间是2月1日。
2、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合同期间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一年未签,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合同期间计算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若小朱所在单位在7月1日补签合同,未签合同期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若满一年都未签,未签合同期间则为2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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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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