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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是否要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时间:2026.03.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59人
律师解析:
1.被迫离职通常无需赔偿公司损失。
被迫离职是用人单位有违法情况,像不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不按时足额发工资、不依法缴社保等,劳动者依法解约。
2.此时过错在单位,劳动者解约是合法行权,不仅不用赔偿,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但如果劳动者离职时有违法解约、违反保密或竞业限制约定等行为致公司受损,就要担责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长期未及时足额支付小朱劳动报酬。小朱无奈之下被迫离职。公司却要求小朱赔偿因离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小朱认为过错在于公司,自己不应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本案中,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存在违法行为,小朱被迫离职属于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方为用人单位。小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行使权利,不仅无需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小朱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2、若小朱在离职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约定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则小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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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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