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上下班途中认定
工伤,时间要合理。
正常下班因
加班等合理原因延迟,也算合理时间。
2.路线需合理,涵盖工作地与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往返路线,以及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往返路线。
3.所受伤害应为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本人非
主要责任。
满足这些条件,可认定为工伤。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公司职员,某天正常下班后因工作需要加班了两小时。晚上小朱骑电动车回家,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小朱受伤。交通部门认定小朱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小朱所在公司认为小朱加班后回家时间不属于合理
上下班时间,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时间方面,小朱正常下班后因加班延迟下班,这属于合理原因导致的下班时间延迟,应认定为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范围内。
2、在路线方面,小朱是从工作地骑电动车回家,属于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的合理路线。
3、小朱受到的伤害是交通事故伤害,且交通部门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即本人非主要责任。综合以上情况,小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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