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劳务关系和
劳动关系不同,劳务人员因病死亡一般不算
工伤,
赔偿要看约定和过错。
2.若
劳务合同有因病死亡补偿条款,按条款执行。
3.无约定时按过错原则定责。
若因自身疾病死亡,接受劳务方无过错通常无
赔偿责任,但可能公平补偿。
4.接受劳务方有过错,如
劳动条件差加速死亡,要担责,赔偿含
丧葬费等。
5.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小胡从事劳务工作。工作期间,小朱突发疾病死亡。小朱
家属认为小胡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支付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等费用。而小胡则称双方未在劳务合同中约定因病死亡补偿条款,且自己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劳务人员因病死亡一般不能认定工伤,赔偿需看双方约定及过错情况。本案中,劳务合同无因病死亡补偿条款,需按过错原则确定责任。
2、若小朱因自身疾病原因死亡,小胡无过错,通常无赔偿责任,但可能基于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偿。若小胡存在过错,如提供的劳动条件恶劣等加速小朱死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
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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