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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视为无效

时间:2026.02.1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82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存在以欺诈等手段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等情形时,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合同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与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违规签订合同等。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时,其他部分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并且,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不能由双方随意认定,需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
如果在劳动合同方面存在疑问或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应聘某公司职位,为获得该工作,提供了虚假学历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公司以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拒绝承担责任。同时,公司还招用了未满十六周岁的小李,且不属于特殊行业按规定招用。小朱与公司就工伤赔偿合同效力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签订合同,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该合同此部分无效。
2、公司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免除了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此条款无效。
3、公司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小李,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小李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有效。劳动合同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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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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