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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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指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二是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在合同生效前,不存在法律约束力,因此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当合同正式生效后,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金条款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间可协商订立违约金条款,但仅限于书面服务期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职工违反相关约定时,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在就业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则不被允许。此规定旨在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

在合同生效前,不存在法律约束力,因此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当合同正式生效后,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金条款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者提前解约是不是应支付违约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