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中,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基本上很难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一些员工以为了个人发展、出国求学等原因为由提出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根据《劳动法》第3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就职时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对离职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如果职工主动离职还构成了违约情况,还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