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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2-29 0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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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中本人工资是指什么
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本人工资是指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对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分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用度。
秦栋梁
问题:你好,咨询一下婚姻法,2020年新条例,结婚几年后可以起诉离婚
你好,在我国结婚离婚自由,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随时提出离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如何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没有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而被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撞伤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不管这种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上,不管是发生在铁路还是水上,只要受到伤害的职工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就都应当认定为工饵关于职工是否负主要责任,应当由道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认定。比如,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伤害的,均属于本人主要责任,均不得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按上面的情况能认定工伤的话,先申请工伤认定,再按不同的等级获取工伤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具体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吉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新规是怎样的?
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得知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鉴定后,被征收入对补偿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入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复核评估或者未对复核结果申请鉴定的,视同对评估结果或者复核结果无异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时候,工资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张继伟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工作岗位如何理解?下班后在家加班继续工作,能否认为是工作岗位?
要具体分析工作的内容,性质,紧迫性,单位有无安排,有无经常性的在家处理工作的习惯,合理性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判断,需要你来举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有一个兄弟,他今年和他的女朋友在一起的,然后父母也是同意他们,可是最近他们结了婚之后是没有领结婚证的,而且对他们现在的工作上有很大的限制,所以他们想知道现在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看法有哪些,请问最新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规定有哪些条例呢?
符合新婚姻法规定的事实婚姻的特征就算是事实婚姻。即双方无配偶、共同生活、公开夫妻身份等特征。没有去登记的需要符合事实婚姻特征才算是。没有结婚登记的话,不需要办理离婚。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新规是怎样的?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提倡采用公开招投标。业主委员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物业管理事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与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合同期限、服务交接、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七日,听取业主意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将备案材料抄送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实施条例》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前(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条例实施前的4575万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条例实施至2010年9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职工工伤政策不明确;工伤认定范围不够合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复杂、时间冗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偏低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完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给受伤了,最近还在住院呢,挺严重的,我就想要知道那个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的事??
你好,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的问题上,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是什么意思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第至第四十条内容是对劳动者治疗期间及工伤鉴定等级后,工伤保险基金、单位对劳动者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内容:(1)治疗期间单位对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及期限: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等级评定后对劳动者护理费的标准: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3)一至四级工伤,由工伤保险、单位需要支付的待遇标准: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五、六级工伤,由工伤保险、单位需要支付的待遇标准: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5)七至十级工伤,由工伤保险、单位需要支付的待遇标准: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6)工伤复发再治疗时待遇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7)因工死亡劳动者近亲属可能享受的待遇标准: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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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1:40
建议直接起诉,不然会一直拖着你
问题:以谈对象的名义来骗钱,总是说今天借了明天还,发工资了就还,但是一直没有还?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38:39
你好,电联了解具体情况
问题:没签劳务合同离职的时候不给提成还扣留15天工资算违法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39:40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能具体说一下情况嘛?
问题:扣了工资的一半,公司违法了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49:1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装修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06:29:54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情况,详细方便分析
问题:公司有意辞退?
胡琳律师
2024-06-04 16:47:28
您好,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问题:我已经半年没发工资了,社保公司一直在交。?
胡琳律师
2024-06-03 19:02:45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可以对我发起一对一咨询
问题:劳动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49:11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装修公司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06 09:11:40
建议直接起诉,不然会一直拖着你
问题:以谈对象的名义来骗钱,总是说今天借了明天还,发工资了就还,但是一直没有还?
胡琳律师
2024-06-03 19:02:45
您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可以对我发起一对一咨询
问题:劳动纠纷?
杜强吉律师
2024-06-06 12:44:04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个人咨询对方全责陪赏?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6 09:39:27
你好,具体是设么情形,可详细讲一下,方便分析案情
问题: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胡琳律师
2024-06-04 16:47:28
您好,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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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雅平律师
2024-06-06 16:50:54
具体什么请款?本次咨询添z8884123获取解决方案
问题:我们店是加盟店,因为不挣钱店要关闭了,我们员工可以拿到补偿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1:38:39
你好,电联了解具体情况
问题:没签劳务合同离职的时候不给提成还扣留15天工资算违法吗?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10:39:40
你好,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能具体说一下情况嘛?
问题:扣了工资的一半,公司违法了嘛?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6-05 06:29:54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情况,详细方便分析
问题:公司有意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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