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国家
生育保险有具体要求,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享受
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
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
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 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
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上海市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自治区、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至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80天以上; 3.限缴费比率为缴费基数×1%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