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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
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符合
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
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
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
年终奖等。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