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
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
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这唯一的区别造成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不同。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
合同到期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我国的解雇制度可以分为解除和终止两类,
劳动合同解除限制较严,在解雇条件上,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体现公法因素,完全由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自设解除条件;在解雇程序上,用人单位
单方解除时,需要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因
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非过失
解除合同时,法律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在
经济补偿上,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因解除合同时,需要
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则只要
期限届满即可,不再需要其他解雇理由;解雇程序简单,不需要提前通知;按照《
劳动法》原规定也无须支付
经济补偿金。在
合同解除限制较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会把合同期满终止作为解雇的首选。即使《
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
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由于解雇理由限制较严,难以满足,用人单位为避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