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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劳动合同
竞聘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7 2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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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劳动合同
刘阳
问题:我们租医院的门面房做生意,今年突然接到通知,门面房要参加公开竞标租金,评估价12平方的房租是17800元,一个九个门面房参与竞标,期中有两个还没开拍,就已经竞拍成功了,一号门面房先竞标,最后价格拍到三十多万,我们就感觉不正常,有一个人带领十几个人和我们竞拍,有几家不敢出高价,最后都是四五左右被对方竞拍走了,还有一间是因为身体原因,暂时停拍,放完元旦节,一月三号又去竞拍,,三点开始,一直没有动静,竞拍人四点回来了,五点左右就显示竞拍成功,我们还有竞拍公司违规操作,谢谢
你好!你们首先可以向医院所属的卫健委反映。其次认为有违规情况的也可以向当地纪监委反映。同时也可以报警。
包敬立
问题:您好!解聘原物业公司,业主人数达到一半以上,但面积不到一半,这样业主大会能解聘原物业不能?
不能,要有投票权的业主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解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人能签订竞业协议
结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与单位签订竞业协议。解析: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与单位签订竞业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该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地域等重要的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黄明
问题:我是一个应届生,公司在去学校招聘时说签订劳动合同,本来签订的也是劳动合同,实习满六个月后,马上要转正了,公司通知让我们签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改签劳动派遣,请问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可以拒绝签署,如公司强行辞退或要求换岗,可申请劳动仲裁。
钱威
问题:男朋友出车祸,我帮他聘请律师当时请律师时候我明确告诉我是帮忙跑腿的 这比律师费由谁来出
公你好,可以沟通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网购助手不正当竞争的规定是哪些?
专业分析: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叫不正当竞争?
专业分析:什么叫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竞争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呢?请看下文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是什么的
1、竞业协议的补偿金标准由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确定;如果协议中未约定补偿金的标准,但员工遵守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要求公司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试用期被辞退竞业协议还有效吗
1、试用期被辞退竞业协议还有效,试用期内竞业限制协议已生效,试用期离职的,用人单位应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外卖合作商的不正当竞争类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权利之一。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权的内容、行使方式、保护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其立法意图是编织更严密的法网,使这种行为受到来自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的防范和制裁。因此,在法律责任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此种行为依据商标法加以处罚。若不能适用商标法制裁,而行为人确实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损害的,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法律责任。2、与知名商品相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对保护知名商品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外卖不正当竞争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所谓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是指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后果
1、违反竞业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3、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数额、承担责任和支付办法应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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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13 11:04:19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问题:被老板辞了,工资说是下个月发?
钱威律师
2024-05-13 08:12:1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劳动仲裁问题咨询?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5:29:14
主动离职,哪来的失业补助金?
问题:我主动离职已经12天了,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8:06
您好您在这家饭店工作多长时间了?
问题:在饭店打工被微信通知开除了?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14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问题:我今天咨询劳动合同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01:25
属于职业病,自诊断之日30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予申请的,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问题:在厂里上班生病啦,医院考虑是金属肺尘可以找厂里吗?已经签过离职?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4:39
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公司想变更岗位性质,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改成兼职?
王刚律师
2024-05-08 17:11:49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转兼职,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5-07 15:16:4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07 15:16:40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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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10 17:08:06
您好您在这家饭店工作多长时间了?
问题:在饭店打工被微信通知开除了?
钱威律师
2024-05-09 22:00:14
你好,可以详细说下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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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13 11:04:19
这个是可以的,如果是非法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问题:被老板辞了,工资说是下个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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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08:12:1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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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01:25
属于职业病,自诊断之日30内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予申请的,自行去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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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2024-05-08 17:11:49
全职和兼职,主要看用工方式。并没有合法与不合法之法。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转兼职,合法吗?
郭海滨律师
2024-05-12 15:29:14
主动离职,哪来的失业补助金?
问题:我主动离职已经12天了,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9:58:46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何解决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方法如下: 1、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 2、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问题:关于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
吕美亮律师
2024-05-09 07:34:39
根据劳动合同确定,如果公司想变更岗位性质,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问题:公司把全职员工改成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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