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退休工资是按“最终
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
退休后的
退休金大概为退休前的80%到90%,如果一名公务员退休前的工资为每月5000元,那么退休后能拿到4000到4500元。 由于退休前工资跟职务密切关联,所以还出现了“提职一日游”的现象,即退休前提个职位,为了退休后多拿点儿工资。 改革后,黑龙江省
养老保险新政策 按照《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员工,养老待遇不再和职称、级别挂钩,而是和企业职工一样,在职时单位和个人都要缴费,退休后到
社保领取
养老金。 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缴费工资的8%缴纳。单位交的钱计入统筹账户,形成统筹基金,现收现付,个人交的钱全都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部分可以
继承,超额部分由社会统筹补充。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外,本着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初衷,机关事业单位还会实施
职业年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两部分资金构成的职业年金基金都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人员退休时,依据其职业年金积累情况和相关约定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以上是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社保问题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