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施《
劳动合同法》后,对于
试用期有了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所以,合同签订三年就可以有六个月的试用考察期。 2. 实施《劳动合同法》后, 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连续签两次,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最多只能连续签订两次,第三次由职工决定是签订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现在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会一年一签。 编外聘用人员一年一签合同的大致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