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劳动者有权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但部分实际支出类项目需遵循补偿原则,不得重复获赔。
1.可同时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类项目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设立,前者源于工伤保险制度,后者源于侵权责任,二者性质不同,不存在重复获赔的冲突。
2.不可重复主张的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支出类费用。这些费用属于补偿性质,旨在填补劳动者因事故产生的实际损失,若已从一方获得足额赔偿,则无法再向另一方重复主张。
3.在实际场景中,若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可向事故责任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劳动者可先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获得相应损失填补,再依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申请对应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