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确认属于旧伤复发后,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职工旧病复发是否还能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一般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不过,工伤职工旧病复发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确认属于旧伤复发,就有权继续按规定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三、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待遇如何算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工伤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当涉及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如何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时,很多人会忽略两个关键衔接问题。旧伤复发的确认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及复发期间停工留薪期的延长规则。前者关乎待遇申请的前提,若未按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能无法顺利享受相关待遇;后者则影响复发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医疗期时长。如果您正面临旧伤复发的待遇申请难题,或是对确认流程、停工留薪期延长等细节存在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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