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条件和违约金数额,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双方需遵循约定来处理解除合同和赔偿事宜。
(二)若没有约定,违约赔偿以弥补守约方损失为目的。损失赔偿额要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守约方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费用、可得利润等可主张赔偿。若无法确定具体损失数额,可请求法院综合多因素酌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