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较为简单且赔偿金额不高,可优先考虑按件收费,能提前明确费用支出,避免后续费用波动。
(二)当案件涉及的赔偿金额较大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可能更合适,不过要注意比例会随标的额增加而降低。
(三)对于有一定胜诉把握但前期资金紧张的情况,可选择风险代理,但追讨劳动报酬等案件不能全风险代理。
(四)在确定收费方式前,综合考虑案件难易、律师经验和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与律师充分协商,争取最合理的收费方案。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