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业务员签订违约合同的情况。若有公司授权,公司承担合同后果,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若业务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担责后可向其追偿。
(二)若业务员无授权,构成无权代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若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公司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由业务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被违约方沟通无果,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