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
领取失业金,首要得符合领取的条件。
通常来讲,需要是非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像
被辞退这类情况),并且已经缴纳
失业保险费达到一定期限(一般是累计满 1 年)。
领取的步骤如下:
1. 失业人员需在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的当天起 60 天内,前往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请
失业保险金。
2. 要提供本人的
身份证明以及终止或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
3. 经办机构从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开始的 10 天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然后把结果和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4. 审核合格后,从其办理失业登记的那天起开始计发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凭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