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明确“十三薪”在合同里的性质及约定。倘若“十三薪”属于
工资报酬的组成部分,且与年度工作紧密关联,即便合同未到期而
被辞退,依据
同工同酬等原则,也应依照工作时间比例支付相应的十三薪部分。
但若“十三薪”是公司的奖励性、福利性规定,并且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被
辞退员工不能享受十三薪,那么这种情况下可能就无法获取。不过,若公司的辞退行为属于
违法辞退,员工在主张违法辞退的
赔偿等权益时,能够一并主张十三薪,要求按合理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情形需结合
合同条款、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辞退的具体缘由等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