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
工伤鉴定的时效自受理
工伤申报之日起计算,期限定为 60 个自然日以内。
然而,在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情形明朗且权责清晰的工伤申报申请进行审理后,其作出
工伤评定决定的时间则可缩短至 15 个工作日内。
当然,这一实际耗费的时间可能会受诸多因素的干扰,如申报人所提交的
证据是否充足或者事故的具体情况是否复杂等等。
如果在
申请工伤鉴定过程中,需要依赖
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作为依据,那么在上述机构尚未给出结论之前,工伤鉴定决定的时限将被暂时中止。
在此期间,请您务必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加速鉴定流程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