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阐述
五级工伤的
赔偿标准时,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相当复杂。
其中涉及的主要部分包括:第一,即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根据相关
法规的规定,其标准应当是本人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缴费工资的18倍;第二,如果
工伤职工选择保持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并且由用人单位来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然而,在难以提供合适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则应按照核定的标准以月度为单位向工伤职工发放
伤残津贴,这个标准通常为本人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第三,若工伤职工出于自身考虑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那么他将能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都需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条例予以确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本人
工资”实际上是指工伤职工在发生
工伤事故或患有
职业病之前的当年度里,所缴纳的
社会保险工资总额的十二个月份的平均数。
实际的
工伤赔偿金额会因为每位工伤职工的薪酬级别,所在地等因素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