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认定为
工伤保险的范畴涵盖以下各项情况:首先,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以内,因为执行本职工作而遭受事故所导致的身体伤害;其次,劳动者在正常上班工作前后,在其相应的工作场所以内,为了进行与正职工作紧密相连的准备或后续处理工作时,也可能会遭受
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第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合之内,由于保卫自身职务或是执行任务过程中,遭受
暴力等突如其来的身心伤害;第四,劳动者若患有
职业病,按规定也同样应认定为
工伤;第五,当劳动者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缘故,其人身安全遭受伤害或者是在事故中失踪的情况;最后,劳动者在
上下班的路途中,如果遭遇了并非由自己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也可以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劳动者不应当有
故意犯罪、处于醉酒或者吸毒状态、自我伤害或自杀等行为,这类情形均不能作为认定工伤保险的依据。
经过上述规定可看出,想得到工伤保险的
赔偿,必须要提供诸如
劳动合同、事故报告、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材料,并且要严格证明劳动者受伤事件和工作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